本館為提供讀者使用館內的資源而設置,為其完整保存臺灣音樂史料及文獻,故對入館讀者攜帶私人物品盡管有所限制。另為兼顧讀者有需要攜帶隨身包以裝置個人物品,故容許讀者攜帶小型隨身背包、小手提袋入館,大小限制如下:
- 背包、手提袋以不超過26公分乘以19公分為原則。
- 本館備有透明手提袋,有需求者可至櫃台借用。讀者如攜帶背包或手提袋進出本館,應配合門禁管理人員之檢查作業,主動開啟背包與提袋,出示攜帶物品內容,以協助維護館藏資料完整及安全。
*****有關傳藝圖書館借閱規定,可參考:
服務時間-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ncfta.gov.tw) 之「傳藝資料館-入館暨調閱申請表」
注意事項:
(1)讀者未經本館同意,逕自將本館館藏及設備攜帶出館外,經確認屬實,本館得永久取消其使用權利,並依法訴究。
(2)讀者應維護館內環境之清潔與寧靜,本館設有置物櫃,供讀者暫時存放個人物品,食物、飲料等不得攜入館內,並遵守禁煙之規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為保管,如有遺失,本中心不負賠償責任。若需使用行動電話等通訊器材,請適度使用,切勿干擾其他讀者。
(3)館內電腦提供讀者查詢館藏目錄及資料庫,不得利用其連接電子布告欄(BBS)、收發電子郵件(E-mail)、瀏覽色情或非法網站,以及其他非屬查找資料之利用。
(4)為執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及配合司法機關之調查,本館得安裝網路監控、管制軟體及影像監視系統。
凡違反本規則,且不接受勸告,情節重大者,本館得暫停其閱覽資格。如有偷竊行為者,另依相關辦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