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92年10月28日成立「傳藝志工聯誼會」,94年12月20日召開團員大會改名為「傳藝志工團」,其後因應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管轄設置,調整名稱為「宜蘭傳藝園區志工團」。
服務宗旨:
宜蘭傳藝園區擁有豐沛的文化觀光資源、多元的室內外展演空間及優質傳統聚落環境,已發展成為深度體驗臺灣特色文化之最佳據點,志工團以熱忱和歡喜心發揮社會服務資源力量,站在園區第一線,與公部門攜手共同推動傳統藝術,增進大眾對傳統藝術的親近與瞭解並進而喜愛與珍惜自身土地與文化。
目前志工總人數計有74 位志工(共7期);
成員多數為公教退休、企業主管及在職人員,愛好傳統藝術並極具服務熱忱,年齡層分佈於45至81歲,並具有導覽解說、外語、攝影、音樂、書畫、戲曲表演等專長。
志工團工作內容
志工團活動
服勤時數:每月服勤時數不得少於8小時或1年不得少於9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