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自105年起舉辦「承功─新秀舞臺」匯演,以「承」凸顯其師承及傳統,以「功」得見其藝術及能量,匯聚不同劇種優秀新生代演員(以下簡稱新秀),113年度在過往基礎上,持續廣邀各方優秀團隊參與,採公開徵選與策展人邀演雙軌並行方式,擴大參與機制,藉由臺灣戲曲中心平臺向社會大眾集中展示戲曲青年演員之功底技藝。
本計畫預計徵選4至6團,於113年10至11月演出。作品以彰顯演員功底之經典老戲為主,並由各團隊依新秀特質規劃之演出節目,作品以折子戲形式演出,演出長度為一個半場,以40-50分鐘為原則。師承之擇定需符合演出劇目,以能傳授唱腔、身段等深厚功底予新秀之藝師為主,並於企劃書詳述師承介紹及傳承功法。
本計畫入選團隊將由本中心依法採購演出節目,每案上限為新臺幣45萬元。由本中心代表及傳統戲曲相關領域學者專家組成之評審小組進行審查,分為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及第二階段專業審查,核定評審結果後,將函文入選團隊名單。
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20日止,申請團隊將申請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以本單位收件時間為憑)或於上班時間(09:00至18:00)親送至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臺灣戲曲中心)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劇藝發展組收,信封請註明申請「申請113年承功─新秀舞臺」。
為維護入選團隊之權益,請詳閱所有公告之相關附件內容,詳細徵件辦法請見附件徵選須知,本計畫相關洽詢專線:02-8866-9600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劇藝發展組余小姐(分機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