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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99年施政計畫

  • 發布時間:2011-02-23

一、傳統藝術綜合發展計畫:
(一)補助國內團體及個人辦理傳統藝術各項研究、保存、傳習、展演、推廣等活動。
(二)辦理傳統藝術綜合研究、兩岸交流研討及傳統藝術資源整合計畫。
二、傳統藝術保存傳習推廣:
(一)辦理傳統藝術中心圖書館營運服務。
(二)辦理傳統藝術影音文字後製作出版。
(三)各項圖書編目、管理、維護及館藏充實。
(四)辦理志工甄選、培訓、教育訓練、觀摩交流、考核。
(五)辦理園區委外經營績效評估、各期建築館舍維護修繕。
(六)辦理全國性傳統戲曲匯演、觀摩暨交流推廣活動。
(七)辦理傳統戲曲教育推廣、戲曲學堂等活動暨各表演館舍營運管理。
(八)辦理工藝傳習、創作、教育推廣、展覽與紀錄保存。
(九)文物典藏、典藏升級及場域改善。
三、京劇藝術維護與發展:
(一)國光劇團團務營運管理。
(二)遴聘傑出劇藝人士。
(三)演出節目之規劃與演練。
(四)展演藝術場域建置充實。
(五)研究推廣業務之策劃與推動。
四、豫劇之展演與推廣:
(一)豫劇團團物營運管理。
(二)遴聘傑出劇藝人士。
(三)辦理戲劇演出推廣交流活動。
(四)辦理推廣交流講座、研習活動與團員培訓。
(五)出版戲曲光碟。
(六)網站及系統建置維護暨電腦設備汰換、購置軟體。
(七)購買舞台燈光技術、音效設備及樂器、箱管等器材。
五、臺灣音樂資源整合:
(一)臺灣音樂中心營運維護及管理。
(二)臺灣音樂資源整合與推廣。
(三)辦理歐洲民族音樂影音保存技術交流與考察。
六、臺灣國樂展演與推廣計畫:
(一)臺灣國家國樂團團員暨特聘指揮薪資。
(二)臺灣國家國樂團團務營運管理。
(三)年度展演暨研究推廣。
七、戲劇藝術中心籌建暨文化機構發展計畫:
(一)「國立臺灣戲劇藝術中心籌建計畫」(第三年計畫):委託工程專案管理、工程細部設計、監造、施工、發包。
(二)「傳統藝術活化機能整備計畫」(第四年計畫):
1、辦理數位圖書館營運。
2、辦理傳統戲曲企劃、展演、推廣活動及園區劇場戲曲展演。
3、策辦國際、兩岸傳統藝術活動及配合主題活動建置展演設施。
4、辦理傳統藝術展示教育推廣。
5、園區展演藝術場域建置充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