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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101年施政計畫

  • 發布時間:2012-03-02

一、 傳統藝術綜合發展計畫
(一) 補助國內團體及個人辦理傳統藝術各項研究、保存、傳習、展演、推廣等活動
(二) 辦理2012傳統表演藝術節計畫

二、 國立台灣戲劇藝術中心籌建計畫
(一)「國立台灣戲劇藝術中心籌建計畫先期規劃書」及「國立台灣戲劇藝術中心」興建工程表演廳席位評估報告,已分別經行政院秘書長96年7月27日院臺教字第0960034388號函及行政院98年11月4日院臺文字第0980070047號函原則同意在案,計畫年期為97至102年,本年續編列第4年工程經費。
(二)整體計畫內容:興建容納1000人的傳統戲曲劇場,以及國立實驗合唱團、國光劇團、臺灣國家國樂團及臺灣音樂中心等表演團隊及單位的辦公、排練及其他供保存、傳習傳統藝術之空間,預計總樓地板面積35819平方公尺,其中包含2層的地下停車場及8層地上建築物,主要包括大表演廳、綜合排練場、表演團隊使用之排練場地及廂房、樂器廠庫等空間,以及各進駐單位使用之行政辦公空間。
(三)101年本年續編列第5年度經費,供接續辦理地下連續壁及地下室結構工程,以及辦理籌建計畫紀實紀錄工作,預算包括房屋建築及設備費145,500千元辦理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施工及工程管理費等,以及一般事務費1,000千元辦理籌建計畫紀實紀錄,合計146,500千元。

三、傳統藝術保存傳習推廣計畫
(一)辦理傳藝中心圖書館營運服務及傳統藝術影音文字後製,傳藝月刊,傳統藝術網站營運暨開發,數位圖書館等工作。
(二)辦理園區委外營運監督、績效評鑑、滿意度調查暨志工甄選、培訓、教育訓練、觀摩交流、特色文化園區考察等。
(三)辦理傳統戲曲匯演及教育推廣等活動。
(四)辦理國際及兩岸傳統藝術節等文化展演活動。
(五)辦理園區戶外暨劇場展演活動及各表演場維運管理計畫。
(六)辦理工藝傳習、創作、教育推廣、展示、研習與紀錄保存計畫等。
(七)文物典藏、典藏升級暨場域改善計畫:包含傳統藝術文物研究、保存、維護暨典藏製作品技藝傳習計畫等。
(八)辦理各期建築機電及館舍維護計畫。

四、豫劇之展演與推廣
(一)臺灣豫劇團團務營運與管理。
(二)演出人才培育,提升劇藝水準--遴聘傑出劇藝人士、以客席、特約方式,指導或協助演出、排練及製作等相關工作。
(三)辦理戲劇演出推廣交流活動計劃,包括年度公演、季公演、巡迴演出、校園社區推廣演出等合計共70場。
(四)辦理推廣交流講座與研習活動團員培訓共36場。
(五)服務網站及系統建置維護暨電腦汰換、購置軟體等經費。
(六)出版戲曲光碟等教育推廣品。
(七)購置舞台燈光技術及音效設備、樂器箱管器材、佈景地毯道具。
(八)大陸地區巡演計畫:參加上海國際藝術節、山西省、河南省邀演等交流計畫。

五、京劇藝術維護與發展
(一)規劃執行本團年度公演、季公演、推廣演出等各項京劇演出活動。
(二)辦理各級學校京劇表演藝術教育推廣活動、「藝術直達列車」來團看戲及 送戲上門演出。
(三)規劃執行兩岸或國際交流等各項演出活動。
(四)賡續規劃辦理京劇表演藝術研究、推廣、發展、紀錄保存等相關計畫。

六、臺灣國樂展演與推廣計畫
(一)規劃執行本團年度專題音樂會、全國音樂巡禮、國樂推廣演出等各項國樂活動。
(二)辦理各級學校國樂藝術教育推廣活動、校園社區巡迴演出活動。
(三)規劃執行兩岸或國際交流等各項國樂展演活動。
(四)規劃辦理國樂研究、推廣、發展、紀錄保存等相關計畫。

七、臺灣音樂資源整合
(一)研究與保存方面:
1、彙編2012年臺灣傳統音樂年鑑
2、辦理許常惠教授民歌採集運動時期歷史錄音還原計畫第四期
(二)教育與推廣方面:
1、辦理音樂人才庫計畫
2、辦理臺灣音樂出版、研習及音樂會
(三)音樂資訊交流與產學合作方面:
1、充實台灣音樂資料庫
2、辦理音樂館館藏充實及台灣音樂互動式導覽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