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決選:
1. 決選日期:105年11月21日(星期一) 19:30
2. 決選項目如下:
A. 視奏。
B.指定曲:《晴天寶藏》,劉至軒 曲,由本團擔任樂隊伴奏。
C.自選曲:自訂,現場演奏,以無伴奏及不超過3分鐘為限。
3. 決選地點:
A. 視奏地點:台北市中山堂1F排練室(暫定)
- 音樂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堂光復廳(暫定)
4. 決選計分方式:
A. 第一名、第二名採專業技能為主,權重為視奏(15%)、專業評委、指揮、作曲家(55%)、本團演奏團員(30%)等加計。
- 最佳人氣獎以現場觀眾票數加計;最佳魅力台風獎則採用現場媒體票數加計。
5.視奏、決選出場順序,皆採抽籤決定。
甄選指定曲:《晴天寶藏》,劉至軒 曲
(二) 獎項:
1. 優勝名額、獎勵如下
獎項 |
名額 |
備註 |
第一名 |
1名 |
獎狀、獎座;演出費6萬元整(含稅) |
第二名 |
1名 |
獎狀、獎座;演出費3萬元整(含稅) |
最佳人氣獎 |
1名 |
獎狀 |
最佳魅力台風獎 |
1名 |
獎狀 |
2. 優勝第一名,將獲得與臺灣國樂團合作,於106年5月6日「專題音樂會」中演出《晴天寶藏》,本場音樂會將於臺灣戲曲中心大表演廳演出。
3. 優勝第二名由本團另行安排其他場次。
4. 獲第一、二名優勝者均需配合出席樂團專題大賽之排練及相關媒體宣傳活動,並於演出後方得支領演出費,另視活動需要,邀請參與本團所製作之其他各類節目演出。
5. 以上所有演出日期及地點將由本團安排,如不能配合者,視同棄權。
6. 演出費由本團依法代為扣繳各項相關稅賦,完稅後匯入優勝者個人金融帳戶。
- 2016胡琴新秀決選名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