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機關名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職稱: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月支薪酬:280薪點(新臺幣36,316元整,折合率每點新 臺幣129.7元,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本中心人事室(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公告徵才期間:自112年3月24日起至112年4月6日止。
貳、工作項目: 一、訓練進修。 二、給與福利(含員工協助方案)。 三、考核獎懲。 四、原住民及身心障礙相關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参、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歷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稔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具有基礎公文寫作能力。 三、做事積極認真,具有溝通協調及資料蒐整能力。 四、具行政機關人事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肆、聯絡方式: 一、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6日止(以郵戳為憑),將應備證件資料逕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人事室收(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人事室職務代理人職務」、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 應備證件資料(以下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 (一)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表格請至銓敘部網站/常用表格下載》,各欄位均需詳填;其中工作經歷請詳述任職時間、單位機構名稱及工作內容,末頁請於填表人欄位簽章。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A4紙張,無須裁剪)。 (三) 最高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 (四)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 (五) 其他證明文件。 三、 另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ncfta.gov.tw/)→新聞公告→行政公告→該徵選人才公告》下載報名表(檔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聘僱人員),填妥後word電子檔回傳至d110023@ncfta.gov.tw(請勿更動格式設定),信件主旨統一為:人事室職務代理人報名表。 四、 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或測驗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並請自行繕打地址及收件人等資料),俾利郵寄,但郵資不足則不予退還。 五、 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4月16日止,並依現職人員留職停薪期間為準。 六、 聯絡電話:02-8866-9600 分機1613 林小姐。 七、 其他事項: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需要至多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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