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機關名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職稱:聘用行政專員(職務代理人)
月支薪酬:376薪點(新臺幣48,767元整,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29.7元,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本中心人事室(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公告徵才期間:自111年12月13日起至111年12月18日止。
貳、工作項目:
一、差勤及員額管理。
二、公教人員任免遷調。
三、公務人員考試分發及升官等訓練。
四、性騷擾防治及兩性工作平等法相關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参、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職務重要工作經驗者4年以上者。
二、具備良好之論述、溝通協調及資料蒐整能力與敬業態度者。
三、熟諳電腦文書能力(OpenOffice及中文打字)。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肆、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將應備證件資料逕寄「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人事室收(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人事室職務代理人職務」、日夜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電子郵件信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應備證件資料(以下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表格請至銓敘部網站/常用表格下載》,各欄位均需詳填;其中工作經歷請詳述任職時間、單位機構名稱及工作內容,末頁請於填表人欄位簽章。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A4紙張,無須裁剪)。
(三)最高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
(四)工作經歷證明文件: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
(五)其他證明文件。
三、另請至本中心網站《(http://www.ncfta.gov.tw/)→新聞公告→行政公告→該徵選人才公告》下載報名表(檔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公開徵選人員報名表-聘僱人員),填妥後word電子檔回傳至d110023@ncfta.gov.tw(請勿更動格式設定),信件主旨統一為:人事室職務代理人報名表。
四、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測驗,如不符或未獲通知面試或測驗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退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雙掛號回郵信封(並請自行繕打地址及收件人等資料),俾利郵寄,但郵資不足則不予退還。
五、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月30日止,並依現職人員請假期間為準。
六、聯絡電話:02-8866-9600 分機1613 林小姐。
七、其他事項: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需要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個月。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中心得予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