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活動宗旨:
臺灣國樂團(以下簡稱本團)為選拔國內優秀之器樂演奏人才,特舉辦全國器樂選秀活動,並提供展現技藝的平台,透由專業的比賽,讓全國好手們齊聚一堂,展現精湛技藝。
歷年來,經由選秀活動,陸續為嗩吶、笙、琵琶、古箏、胡琴、柳琴、笛、揚琴等優秀青年演奏人才提供嶄露頭角的舞台,而獲得優勝成績的器樂好手們,近年來在樂界中逐漸嶄露頭角,有些為國內外專業樂團延攬為旗下之器樂演奏家,有些則以演奏家之姿活躍於樂界,為延續此系列活動之宗旨,本次器樂大賽,再度以嗩吶為主角,廣招各地好手角逐新秀之寶座。同時亦希冀透過公開舉辦選秀活動,豐富國樂現有的生態。賽後亦陸續安排相關的音樂展演,擴大比賽效應,將優秀演奏人才舉薦予國人,並共同培養音樂興趣、提昇音樂素養及喚起大眾對傳統樂器的再認識與重視。
二、 報名資格:
(一) 報名者不論性別、年齡,凡具中華民國國籍,均可報名參加參賽。
(二) 國籍認定以國民身分證為準。
(三) 曾獲得臺灣國樂團器樂選秀第一名者,不得報名參賽。
(四) 未滿18歲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三、 報名期限及方式:
(一) 報 名 表:即日起可至臺灣國樂團網站下載(http://www.ncfta.gov.tw)。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3月10日(星期四)截止(郵戳為憑)。
(三) 報 名 費:新臺幣1,000元整。
(四) 請匯款至以下帳戶
帳戶名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其他雜項收入戶
帳 號:12613002100000
解款銀行:中央銀行國庫局
匯款單上請務必註明「2022《嗩向無敵》嗩吶新秀選拔報名費」及「參賽者姓名」,匯款單請妥善保管以作為完成報名手續之依據。(本項繳款作業不適用於ATM或網路銀行,請親臨銀行櫃檯辦理繳費)。
(五) 參賽者應準備下列文件及附件:
1. 報名表,一式4份。
2. 參賽者檢附初選指定曲之演奏影像供評審,樂曲之錄製角度必須為參賽者正面,一鏡到底未經剪接;一律以mpeg-2或mp4影片格式上傳至YouTube(設定為「非公開」)或雲端(請自行留意音量收錄設定),建議上傳高解析度長寬比為16:9、解析度達1280X720之影片,並於報名時以電子郵件寄送下載連結至nco12@ncfta.gov.tw。
3.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最近三個月半身2吋照片1張。
5. 報名費匯款單影印本。
6. 個人簡介(300字,含學經歷、重要演出、比賽、得獎及曾刊載報刊雜誌之樂評等紀錄)。
7. 報名資格審核表。
(六) 收件地址:111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臺灣戲曲中心),NCO─2022《嗩向無敵》嗩吶新秀選拔參賽小組收(信封上請務必註明「參賽者姓名」)。
(七) 注意事項:
1. 請自行核對所附各項資料是否齊全,並將「報名資格審查表」裝訂於報名文件之封面。
2. 報名手續須一次完成,本團對報名者資格將從嚴審核,資格不符或附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並不接受任何理由補件,報名費一經繳交,不予退還。
3. 通過初選者,分別通知參加複選、決選等賽程,所送之資料及附件概不退還。
(八) 其他
1. 簡章、報名表,即日起可逕自至臺灣國樂團網站下載(http://www.ncfta.gov.tw)。
2. 各階段參賽者出場序皆採抽籤決定。
3. 若成績未達標準得從缺,參賽結果經評審小組討論決議後公告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4. 洽詢電話:(02)8866-9600分機1459參賽小組,E-mail: nco12@ ncfta.gov.tw。
四、 參賽方式:分為初選、複選及決選三階段進行,複選、決選階段以現場演奏方式評審。
(一) 初選:
1. 初選日期:111年3月16日(星期三)。
2. 初選指定曲:《樂》盧亮輝 曲。
3. 將審查參賽者提供之影音資料作為評審之依據,依初選之成績錄取前10名進入複選賽程,並專函通知入圍者。
4. 參賽者所提供之影音資料需確認無版權之糾紛,並無償提供本團作為本活動宣傳之用。
5. 預定111年3月21日(星期一)於本團網站公布入圍複選名單並由臺灣國樂團提供複選指定曲譜。
6. 入圍複選賽程者,需於111年4月5日(星期二)至臺北市中山堂光復廳排練,每人排練時間為30分鐘,如未參與排練者以棄權論。
(二) 複選:
1. 複選日期:111年4月6日(星期三)。
2. 複選指定曲:《醉想》李博 曲,以現場演奏方式進行,由小巨人絲竹樂團擔任樂隊伴奏。
3. 複選地點:臺北市中山堂光復廳(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8號)。
4. 複選計分方式:
A. 專業評委評分。
B. 依複選成績錄取前5名進入決選,並由臺灣國樂團提供決選指定曲譜。
5. 入圍決選賽程者,需於111年7月28日(星期四)至臺灣國樂團排練廳排練,每人排練時間為30分鐘,如未參與排練者以棄權論。
(三) 決選:
1. 決選日期:111年7月29日(星期五)晚間7時30分。
2. 決選項目如下:
A. 決選指定曲:《織帕在哪裡》王乙聿曲,由臺灣國樂團擔任樂隊伴奏。
B. 自選曲:自訂,現場演奏,以無伴奏及不超過3分鐘為限。
3. 決選地點:臺灣戲曲中心大表演廳(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4. 決選計分方式:
A. 第一名、第二名採專業技能為主,權重為專業評委、作曲家、指揮(60%);本團演奏團員(40%)等加計。
B. 最佳人氣獎以現場觀眾票數加計;最佳魅力舞臺獎則採用現場媒體票數加計。
五、 參賽指定曲:
複選指定曲:《醉想》李博曲。
決選指定曲:《織帕在哪裡》王乙聿曲。
六、獎項
(一)優勝名額、獎勵如下:
第一名1名:獎狀、獎座;演出費6萬元整(含稅)。
第二名1名:獎狀、獎座;演出費3萬元整(含稅)。
最佳人氣獎1名:獎狀。
最佳魅力舞臺獎:獎狀。
(二) 第一、二名優勝者均獲得與臺灣國樂團合作,並於「專題音樂會」演出後方得領取演出費。
(三) 優勝者均需配合出席專題音樂會之排練及相關媒體宣傳活動,另視活動需要,邀請參與本團所製作之其他各類節目演出。
(四) 以上所有演出日期、地點及曲目將由本團安排,如不能配合者,視同棄權。
(五) 演出費由本團依法代為扣繳各項相關稅賦,完稅後匯入優勝者個人金融帳戶。
七、 其他
(一) 參賽者應依臺灣國樂團公告之賽程通知規定時間內準時報到。
(二) 參賽者須自行安排與負擔比賽期間所衍生之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