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灣豫劇團勞務承攬公告
一、名額:勞務承攬臨時人力1人
二、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未具外國國籍者。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限土木、建築相關科系)學校畢業。
(三)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五)品德操守優良,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能配合加班者),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
三、承攬期間:
自民國106年4月1日(暫訂)至106年12月31日止,預估總工作時數最高約2,160小時。工作表現優良者,可於後續年度(或至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優先錄用議價(約)。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跨藝匯流‧傳統入心公共建設跨域加值發展計畫」高雄豫劇藝術園區工程業務。
(二)辦理土木建築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資:
以每小時新臺幣200元計薪(內已含勞.健保、勞退基金、意外險,需自行投保),於執行完成後依工作時數,按月核實給付。
六、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相關證件於收件截止日106年03月24日下午5時前郵寄(81343高雄市左營區實踐路102號臺灣豫劇團以郵戳為憑)並註明甄選勞務承攬臨時人員或親自報名之。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學歷證件。
(三)相關專業證照。
(四)履歷表、聯絡電話。
七、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筆試,如不符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以電話通知甄試時間)
八、聯絡電話:07-5828753轉12 吳小姐,面試合格後再行議約。
※公告及報名截止日期,得視公文核准日期提前或延後,惟公告日期不得少於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