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為培養國內青年指揮人才,為國樂指揮挹注新血,並提供青年指揮家有別於學校的教學及觀摩實習機會,本團於2017年舉辦青年指揮人才培訓計畫-「指揮家培訓課程」。本年度課程再度由臺灣國樂團音樂總監閻惠昌先生擔任課程總導師,同時邀請多位樂界專業人士擔任授課講師,為參與學員提供最優質的指揮課程。
二、 指導單位:文化部
三、 主辦單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
四、 課程特色:
(一)專業化且多面向的學習課程:遴聘國際知名指揮家擔任主講及授課,並規劃一系列的學習課程,多面向培養學員的藝術涵養。
(二) 與專業樂團結合的長期培訓:長期於專業樂團實習與學習,使學員更了解國樂創作及生態環境。
(三)專業的演出機會:正式學員將有機會與本團合作演出。
五、課程執行辦理期間:106年3月至106年12月31日止。
六、師資:以本團音樂總監閻惠昌為本課程之主要授課教師,另聘多位樂界專業人士擔任專題課程之講師或主講人。
七、 報名資格:
(一)年滿十八歲、四十歲(含)以下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需具有指揮樂(隊)團的實務經驗。
八、錄取名額:經資格審查及評選後,錄取正式學員10名,旁聽學員10名。
九、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期間:106年1月24日至2月7日止,以郵寄方式報名(郵戳為憑)。
(二) 簡章、報名表:即日起至臺灣國樂團網站nco.ncfta.gov.tw/home下載。
(三) 報名文件:
- 報名表,一式四份。
- 個人簡介(含學經歷、重要演出、比賽、得獎及曾刊載報刊雜誌之樂評等紀錄等紀錄),一式四份。
- 15至20分鐘個人指揮片段影音DVD,一式四份。影音格式請務必使用NTCS制,MPEG-2格式,碟片上需註明報名者姓名、曲目,並請報名者自行於家用DVD撥放器確認可正常播放。
-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報名資料核對表。
(四)郵寄地址:11159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臺灣國樂團收。(信封上請註明「指揮家培訓課程」及「報名者姓名」)。
(五)注意事項:
- 請自行核對所附各項資料是否齊全,並將「報名資料核對表」置於資料首頁。
- 報名資料不齊全者,經本團通知後三日內得以補件。若三日內補件資料未寄達本團,則資格不符。
- 報名資料不予退還。
十、錄取公告時間:
於106年2月15日,於本團官網nco.ncfta.gov.tw/home公告學員錄取名單。
十一、 課程內容及相關規定:
(一)實施地點:臺灣國樂團、國家音樂廳、臺灣戲曲中心等。
(二)收費標準:正式學員新臺幣10,000元整,旁聽學員新臺幣5,000元整。
(三)繳費期限:確定錄取學員需在106年2月24日前完成繳費,限以匯款繳費並回傳(e-mail或傳真)匯款證明資料至本團。
(四)請匯款至以下帳戶:
帳戶:國立傳統藝術中心301專戶
銀行:第一銀行羅東分行
帳號:261-30-950125
匯款單上請務必註明「指揮家培訓課程─學費」以及學員姓名,匯款單請妥善保管以作為完成報名手續之依據。(本帳號不適用於ATM或網路銀行,請親臨銀行櫃檯辦理繳費)
(五)退費機制:退費規定根據不同退、休學時間而定,如下表。
單位:新臺幣元
退、休學時間 |
正式學員 退費金額 |
旁聽學員 退費金額 |
始業式前退、休學者 |
$ 9,000 (酌收手續費$1,000) |
$ 4,000 (酌收手續費$1,000) |
始業式後至106年4月30日前退、休學者 |
$ 6,000 |
$ 2,700 |
106年7月1日至7月31日退、休學者 |
$ 3,000 |
$ 1,400 |
106年8月1日後退、休學者 |
$ 0 |
$ 0 |
(六) 課程內容:
1. 排練觀摩
學員可於本團排練時間,到本團觀摩排練實況、指揮家的排練風格,及其與樂團團員的互動,實際了解專業國樂團的排練狀況。總導師亦將根據作品難易及學員學習情況臨時抽調在導師指導下實習排練作品。學員需要認真研讀總譜,隨時指揮準備,珍惜難得機會。為不影響本團正常排練秩序及排練品質,學員參與排練須事前提出申請,以利安排後續相關事宜,每場次最高人數上限依每場次公告而定,額滿則採候補機制,經排定不可無故缺席,異動須於觀摩日前3天提出,當天須於排練前10分鐘完成簽到,除有臨時不可避免之情形,違者列入不良紀錄,將影響日後觀摩申請及結業等相關成績,今年度大型音樂會,場次如下表,若有其他小型演出、觀摩課程,將另行通知:
場次 |
音樂會名稱 |
音樂會日期 |
1 |
狂狷物語 |
3月14日 |
2 |
音樂劇-許願/ NCO與幾米的幻境 |
4月1、2日 |
3 |
聲動臺灣 |
6月15日 |
4 |
花漾南瀛 |
9月12日 |
5 |
動感彈撥 |
10月7日 |
6 |
凍水牡丹-風華再現 |
12月16、17日 |
7 |
祈福 |
12月28日 |
備註:排練時間依據每場實際排練狀況調整,本團保留場次調整之權利。
2. 作品分組研習
以本年度音樂會曲目為學習內容,舉辦數場「作品分組研習」,每場2小時,學員進行分組,每組一首,於課程中,擔任帶領人,並於課程整理討論。由各場音樂會選出1-2首作為課程題材,選曲以經典曲目及臺灣特色作品為優先考量。
樂團之委託創作或編曲的作品,得視實際情況給予正式學員先行讀譜,並提供學員與作曲家交流的機會。
3. 專題課程
針對當代指揮家所必須面對之重要課題,設計專題講座,擴展學員見識與氣度,並結合2017年臺灣國樂團相關工作坊及主題講座,預計舉辦5場次,每場2小時,並為鼓勵學員主動參與,學員須於課後繳交課堂筆記,形式不限。課程內容暫訂如下。
|
時間 |
講題 |
1 |
3月 |
音樂劇專題講座 |
2 |
4月 |
作曲家專題講座 |
3 |
5月 |
東南亞音樂工作坊 |
4 |
9月 |
合唱藝術專題講座 |
5 |
10月 |
歐洲彈撥樂專題講座 |
6 |
11月 |
歌仔戲專題講座 |
備註:
- 本團保留活動內容調整之權利。
- 本系列講座擬開放一般民眾報名參加,限額40名。
- 樂隊實習
樂隊實習暫訂於10月下旬舉辦,由本團副指揮及音樂總監主講,指定曲及自選曲目範圍由本團音樂總監訂定,與本團進行實習演練。
4. 選拔音樂會
經本團音樂總監、專業相關評委等,參酌學員年度課程活動出席率、個人表現與參與度、及樂隊實習中指揮專業能力,將進行綜合評比,選出2-5名優秀學員,參與本計畫之「菁英爭揮音樂會」(時間暫定於106年11月),主要獎項將選出優勝者1~2名,其他獎項包括「最佳人氣獎」以及「最佳舞臺魅力獎」。
*備註:
1. 年度出席成績未符合結業資格者不予列入決選名單。
2. 本項指揮人才培訓計畫致力於提供全面性的專業指揮學習課程及演練機會,多面向培養青年指揮的藝術涵養。決選音樂會係階段性學習目標之設計,以選拔新秀指揮為目的。歷屆菁英爭輝「專業技能之評核為第ㄧ名者」已納入本團指揮人才庫,持續提供實習平臺及演出合作規劃,故不列入決選選拔名單。
5. 指樂飛揚專題音樂會
本團將為決選音樂會脫穎而出的第一名優勝者舉辦專題音樂會(時間另行安排)。為培養學員規劃節目能力,由優勝者運用所學及現有資源,依照本團年度規劃,自行企劃節目內容,並由本團提供必要之行政支援。
(七)學員之權益與義務:
正式學員 |
旁聽學員 |
權益 |
v |
v |
獲得授權本課程使用之總譜。 |
v |
v |
與本團演奏家進行交流。 |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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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優異者有機會與本團合作演出。 |
v |
|
課程表現優異者,薦送為「國樂指揮研習營」學員,並享有暑期指揮研習營之學費優惠。優惠方案將另行公告。 |
v |
|
完成規定課程時數,即可頒發結業證書,並列入本團人才庫。 |
正式學員 |
旁聽學員 |
義務 |
v |
|
須與本團簽約。 |
v |
|
須完成最低上課時數,出席狀況不佳將影響個人分數及後續活動權益。 |
(八)正式學員之出席率規定:
正式學員須全程參與「樂隊實習」之課程項目,其他項目之規定如下表:
項次 |
項目 |
學員須完成之場次 |
1 |
排練觀摩 (含彩排) |
(須完成全年度三分之二的排練觀摩, 每個時段為3小時) |
2 |
作品分組研習 |
須出席三分之二的研習課程 |
3 |
專題課程 |
須出席三分之二的課程 |
4 |
樂隊實習 |
須出席 |
5 |
選拔音樂會 |
須出席 |
6 |
成果展演 |
須出席 |
(九)結業證書:正式學員於樂隊實習課程後,擇期頒發由總導師及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主任簽發之結業證書,未達最低上課時數者則不予頒發。
十二、 聯絡方式:
臺灣國樂團研究推廣組 傅小姐 電話:(02)8866-9600#1460
E-mail: d061086@ncfta.gov.tw 地址:11159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