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豫劇團聘用團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職稱:聘用團員1名(文武場樂師)。
二、聘用期間:自聘用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三、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對傳統戲劇演出、傳習具有熱忱者。
(二)高中(職)戲劇藝術、音樂相關科系畢業,具三年以上相關劇
種演奏或後場伴奏經歷。
(三)大專院校畢業,曾從事傳統戲劇樂師或舞台音樂工作,具二年以
上經歷者。
(四)曾在演藝團隊從事傳統戲劇樂師或舞台音樂工作,具四年以上經
歷,且成績優良者。
四、待 遇:依行政院核定本中心團員酬金標準敘薪。
工作內容:1.擔任文武場樂師工作、武場樂器伴奏打擊等事項。
2.支援演出工作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五、甄選辦法:依本中心團員甄選遴聘作業要點辦理。
(一)書面審查/應試人員請在期限內,掛號郵寄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資料,合格者擇優面試及面談,資格不符者不另退件。
(二)面試。
(三)術科考試/就專業技術(能)部分辦理術科測驗。面試分自選及指定,自選部分由應試者自選基本演奏技巧及指定曲目之伴奏,時間長度10分鐘內;指定部分由應試者自選劇(曲)目演奏如附表。
六、報名方式:
(一)報名書件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所附證件影本,恕不退件),應徵聘用團員(文武樂師)甄選簡章、報名表件及附件,詳如本團官方網站(http://bangzi.ncfta.gov.tw/home)。
(二)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5年04月06日止。
(三)參加甄選人員請詳細填妥報名表後,備同自傳及相關學經歷證明資料,於截止日前寄交本中心臺灣豫劇團,並請加註「應徵聘用團員(文武場樂師)」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七、甄選結果:錄取榜單於本中心臺灣豫劇團網頁公佈,並電話通知報到時間及相關事項。
八、臺灣豫劇團地址:高雄市813左營區實踐路102號
電話:(07)5828753轉12 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