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豫劇團聘用團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職稱:聘用文武場樂師1名(嗩吶伴奏)。
二、聘用期間: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三、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對傳統戲劇演出、傳習具有熱忱者。
(二)高中(職)戲劇藝術、音樂相關科系畢業,具三年以上相關劇種演奏或後場伴奏經歷,或大專院校畢業,曾從事傳統戲劇樂師或舞台音樂工作,具二年以上經歷者。
四、待 遇:依行政院核定本中心團員酬金標準敘薪。
五、工作內容:嗩吶、第二專長樂器伴奏及其他交辦事項。
六、甄選辦法:依本中心團員甄選遴聘作業要點辦理。
(一)書面審查/應試人員請在期限內,掛號郵寄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資料,合格者擇優面試及面談,資格不符者不另退件。
(二)面試及術科考試(詳如附表)。
七、報名方式:
(一)報名書件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所附證件影本,恕不退件)。
(二)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5年11月6日止。
(三)參加甄選人員請詳細填妥報名表後,備同自傳及相關學經歷證明資料,於截止日前寄交本中心臺灣豫劇團,並請加註「應徵聘用文武場樂師」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甄選結果:錄取榜單於本中心臺灣豫劇團網頁公佈,並電話通知報到時間及相關事項。
九、臺灣豫劇團地址:高雄市813左營區實踐路102號
電話:(07)5828753轉12 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