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甄選人才公告
一、甄選職稱:
聘用團員(舞台)乙名。
二、資格條件:
(一)大專院校畢業,曾從事舞台或影視燈光、音效執行、設計管理工作,具二年以上相關經歷者。
(二)高中(職)畢業,曾從事舞台或影視燈光、音效執行、設計管理工作,具四年以上相關經歷者。
三、待遇:
依本中心戲劇類酬金標準表280至472薪點敘薪。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演練舞台業務之管理與執行等事項。
(二)協助本團大小道具製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錄取名額:
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其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本團認為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六、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日通知筆試及面試。
七、報名時繳交證件(所附證件影本,恕不退件):
(一)報名表1份(請至本中心網站/行政公告項下下載)。
(二)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近4年於國內外地區劇場演出經歷(請提供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八、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4年2月26日止之上班時間(9:00至17:30),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址:高雄市813左營區實踐路102號(臺灣豫劇團研究推廣科並請加註「應徵聘用舞台」字樣)。
(三)聯絡電話:(07)5828753轉12吳科員或(07)5828753轉20鄭科長。
九、甄選結果:
錄取榜單於本中心臺灣豫劇團網頁公佈,並電話通知報到時間及相關事項。
- 豫劇團聘用舞台人員報名表.doc .pdf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