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105年度補助案件申請作業,收件時間為104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補助類別、性質及項目說明如下:
(一)類別:傳統戲劇、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工藝、民間雜技、民俗及有關文物等。
(二)性質:保存、傳習、出版、調查研究、展演/推廣活動、學術研討等。
申請者應填寫本中心提供的「傳統藝術補助申請書」,並檢附6份詳細計畫書(如為團體或法人組織,應另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用掛號寄至本中心(以郵戳為憑)。
有關補助申請相關事宜,請電洽03-9705815分機1337黃先生。相關申請文件請自行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