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103年度補助案申請作業,自即日起至102年11月30日止截止收件,補助類別、性質及項目說明如下:
(一)類別:傳統戲劇、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工藝、民間雜技、民俗及有關文物等。
(二)性質:保存、傳習、出版、調查研究、展演/推廣活動、學術研討等,有關補助參考項目,詳附件一補助參考項目一覽表。
申請者應填寫本中心提供之申請書並檢附詳細計畫書六份(如為團體或法人組織,應另附立案或登記證書影本),以掛號寄送本中心。有關補助申請相關事宜,請電洽03-9705815分機1367李小姐。
相關申請文件請自行下載參考。
- 相關申請文件.doc .pdf .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