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屆傳藝金曲獎即將開放報名 參賽資格微調
戲曲表演類增加年度最佳演員獎、出版類單輯不受理兩邊報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自第25屆傳藝金曲獎起擔任主辦單位,每一年從獎項設置、評審作業到頒獎典禮,鉅細靡遺地為榮耀從業人員投注心力。目前為因應傳統表演藝術產業現況與需求,第27屆傳藝金曲獎參賽資格做了微調,於戲曲表演類新增「年度最佳演員獎」,並配合上述增設獎項同步下修原「最佳個人表演新秀獎」之年齡限制,由四十五歲調整為四十歲,以使新秀獎項更符合其名稱及社會共識,並與「年度最佳演員獎」之表演層次作出區別,希望鼓勵更多戲曲表演人才參與競賽。另一方面,為提高參賽作品之品質並更符合公平原則,出版類獎項修正部分參賽資格,包括出版類「單一獎項同張專輯將以報名至多三首作品」參賽為限,以及「傳藝金曲獎或流行金曲獎僅能擇一報名」之規定。
第27屆傳藝金曲獎即將於105年1月1日起至2月底受理報名送件作業,凡於104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首次發行的傳統暨藝術音樂專輯、以及正式公開的戲曲表演類演出均可參賽。依據往例的報名作業模式,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網址:http://www.gmafta.com ),請各報名單位與個人詳閱獎勵辦法及報名須知,並連同參賽作品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一併送交本中心。傳藝金曲獎相關報名資格、辦法如有疑問,逕電洽本中心臺灣音樂館(02)2341-1200分機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