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屆傳藝金曲獎自即日起至104年2月16日受理報名送件作業,凡於103年1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首次發行的傳統暨藝術音樂專輯、以及正式公開的戲曲表演類演出均可參賽;另「特別獎」推薦時間至104年6月15日止,歡迎各界踴躍報名或推薦參賽。
文化部為鼓勵傳統暨藝術類影音出版,並透過獎勵傳統戲曲的新秀與作品展演,為傳統戲曲界注入新動力,第26屆傳藝金曲獎獎勵項目分為出版類與戲曲表演類,出版類獎項包括專輯獎(「最佳傳統音樂專輯獎」、「最佳藝術音樂專輯獎」、「最佳跨界音樂專輯獎」、「最佳傳統表演藝術影音出版獎」、「最佳宗教音樂專輯獎」)、個人獎(「最佳創作獎」、「最佳專輯製作人獎」、「最佳詮釋獎」、「最佳錄音獎」),戲曲表演類獎項包括「最佳團體年度演出獎」、「最佳個人表演新秀獎」。另為因應當前表演藝術生態現況與趨勢,出版類個人獎項「最佳創作獎」、「最佳詮釋獎」將分別開放1至3名得獎名額;關於報名資格除了戲曲表演類「最佳個人表演新秀獎」仍限定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人士,其他個人獎項則無國籍之限制。
各獎項入圍者頒發獎牌一面,其中最優得獎者一名,頒發傳藝金曲獎獎座一座及獎金;出版類之專輯獎頒發獎金新臺幣二十萬元,個人獎頒發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戲曲表演類之團體年度演出獎頒發獎金新臺幣五十萬元,個人表演新秀獎頒發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得獎者為文化部及其所屬機關∕構人員,則不佔得獎名額)。「特別獎」為彰顯長期從事傳統暨藝術有聲出版事業、戲曲表演藝術相關領域有特殊貢獻及成就、或值得鼓勵之團體或個人,頒發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傳藝金曲獎依據往例的報名作業模式,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網址:http://www.gmafta.com ),請各報名單位與個人詳閱獎勵辦法及報名須知,並連同參賽作品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一併送交本中心。傳藝金曲獎相關報名資格、辦法如有疑問,逕電洽本中心臺灣音樂館(02)2341-1200分機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