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機關名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工作地點: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
工作期間:105年2月1日至12月31日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年1月11日(一)止
待 遇:依本中心臨時人員酬金標準表給薪(含勞、健保)
錄取名額:1名
貳、資格條件及工作項目:。
一、資格條件:未具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高中職(含)以上畢業者,具有下列資格之
一者均得報名。
1. 具有與擬任工作之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需檢具證明)。
2.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二、工作項目:
1. 協助辦理各項年度公演、巡迴演出。
2. 音樂會文宣資料彙整建檔、成果報告照片、資料蒐集彙整、網頁資料更新維護及
前後臺支援工作等。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參、作業方式:
一、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方式辦理(郵戳為憑)
1. 報名期限:105年1月11日(一)止
2. 收件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5樓 臺灣國樂團收
二、報名資料:請一式4份依序一併裝於信封袋內,資料不齊者概不受理
1. 證件(資格)審查表及履歷表,各欄位均須詳填(請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
http://nco.ncfta.gov.tw下載)。
2. 身分及學經歷證明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學經歷證明文件(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退伍令或免役
證明(女性免)等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單面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考試當
天均需攜帶正本供查驗,查驗無誤後始完成報到程序。
(2)學經歷證明文件
A.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
部授權機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其中文譯本 (尚未認證者應先行翻譯成中文)。
B.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繳附教育部採
認之文件影本。
C.應屆畢業生:若尚未取得畢業證書,請填寫「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申請表」。
3. 資格審查結果由本中心電話通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4. 相關證明文件經查證認定與本中心規定不符、故意登載不實或證明係偽造、變造
者,撤銷報名資格,報考者並自負法律責任;證件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本中心得不
受理,將不退還報名資料亦不負保管責任。
三、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參加面試。
1. 面試日期:105年1月15日(五)。
2. 面試地點: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
3. 甄選期間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本次甄選將另擇期辦
理,日期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布,不另通知。
肆、其他注意事項:
一、證件(資格)審查表、履歷表請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下載。
二、錄取者將以電話通知,經通知於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時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另視成
績酌增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如應考者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
三、本中心臺灣國樂團為文化部所屬惟一國家級國樂團,工作時間須配合假日或晚間展演
活動,兼職兼課須符合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報考前請先評估個人生涯規劃。
四、洽詢電話:02-2343-5252分機303 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