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國樂團)「NCO器樂大賽─2016箏符琴海古箏新秀選拔」活動簡章
一、 活動宗旨:
2014年初臺灣國樂團(以下簡稱本團)為提拔國內優秀之器樂演奏人才,特舉辦全國器樂選秀,以嗩吶作為首發,陸續又舉辦了「笙」、「琵琶」等器樂選秀,均引起廣大迴響並大獲好評,為延續此系列活動之宗旨,本次將號召全國優秀的〝古箏〞好手,透過「好聲音」器樂選秀比賽,提供優勝者與本團合作之演出機會也為本團注入新活水。希冀透過公開舉辦選秀活動,豐富國樂現有的生態。賽後亦陸續安排相關的音樂展演,擴大比賽效應,將優秀演奏人才舉薦予國人,並喚起大眾對傳統樂器的再認識及重視。
二、 報名資格:
(一) 參賽者不論性別、年齡,凡具中華民國國籍,均可報名參加甄選。
(二) 國籍認定以國民身分證為準。
(三) 未滿18歲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
三、 報名期限及方式:
(一) 報名表:即日起可至臺灣國樂團網站下載(http://nco.ncfta.gov.tw)。
(二)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年1月13日(星期三)截止(郵戳為憑)。
(三) 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整(請於105年1月1日至1月13日期間辦理匯款)
(四) 請匯款至以下帳戶
帳戶:國立傳統藝術中心301專戶
銀行:第一銀行羅東分行
帳號:261-30-950125
匯款單上請務必註明「臺灣國樂團2016箏符琴海古箏新秀選拔─報名費」和甄選者姓名,匯款單請妥善保管以作為完成報名手續之依據。(本帳號不適用於ATM或網路銀行,請親臨銀行櫃檯辦理繳費)。
(五) 甄選者應準備下列文件及附件:
1. 報名表,一式五份。
2. 個人演奏片段影音資料DVD,影音資料不得少於10分鐘,影音格式請務必使用NTCS制,MPEG-2格式,
碟片上需註明報名者姓名、曲目,並請報名者自行於家用DVD播放器確認可正常播放。
3. 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最近三個月半身2吋照片1張
5. 報名費匯款單影印本
6. 個人簡介(約300字,含學經歷、重要演出、比賽、得獎及曾刊載報刊雜誌之樂評等紀錄)
7. 報名資格審核表
(六) 郵寄地址:100台北市中山南路21之1號(國家戲劇院5樓),臺灣國樂團─甄選小組收
(信封上請務必註明「臺灣國樂團2016箏符琴海古箏新秀選拔」及「甄選者姓名」)
(七) 注意事項:
1. 請自行核對所附各項資料是否齊全,並將「報名資格審查表」裝訂於報名文件之封面。
2. 報名手續須一次完成,本團對甄選者資格將從嚴審核,資格不符或附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並不接受任何理由補
件,所送交之各項附件亦將全數退回,報名費不予退還。
3. 通過初選者,專函通知參加決選,所送之資料及附件概不退還。
(八) 其他
1. 簡章、報名表,即日起可逕自至臺灣國樂團網站下載(http://www.nco.ncfta.gov.tw)。
2. 各階段甄選者出場序皆採抽籤決定。
3. 若成績未達標準得從缺,比賽結果經評審小組討論決議後公告之,甄選者不得異議。
4. 洽詢電話:(02)2343-5252分機301甄選小組,E-mail: nco12@ ncfta.gov.tw
四、 甄選方式:分為初選及決選兩階段進行,決選階段則以現場演奏方式評選。
(一) 初選:
1. 105年1月19日(星期二),將審查甄選者之DVD作為評審之依據,依初選之成績錄取前5名進入決選,將專函通知入圍
者。
2. 預定於105年1月26日(星期二)於本團網站公布決選入圍名單。
3. 入選參加決選者,需於105年3月1日(星期二)到本團排練,每人排練時間為30分鐘(排練順序,採抽籤決定)。
(二) 決選:
1. 決選日期:105年3月2日(星期三)19:30
2. 決選項目如下:
A. 視奏。
B. 指定曲:《阿拉貝斯克》,樊慰慈曲,由本團擔任樂隊伴奏。
C. 自選曲:自訂,現場演奏,以無伴奏及不超過3分鐘為限。
3. 決選地點:
A. 視奏地點:台北市中山堂1F排練室
B. 音樂會地點:台北市中山堂光復廳
4. 決選計分方式:
A. 第一名、第二名採專業技能為主,權重為視奏(15%)、專業評委、指揮、作曲家(55%)、本團演奏團員(30%)等加
計。
B. 最佳人氣獎以現場觀眾票數加計;最佳魅力台風獎則採用現場媒體票數加計。
5.視奏、決選出場順序,皆採抽籤決定。
五、 甄選指定曲:《阿拉貝斯克》,樊慰慈曲,樂曲介紹如後附件,因本首樂譜已正式出版,請參賽者自行購買取得。
出版資訊如下:《樊慰慈箏樂創作曲譜集(二)》,臺北市: 中國文化大學華岡出版部,2014年。(內含阿拉貝斯克協奏曲的箏獨奏譜以及鋼琴伴奏譜。)
樂譜購買參考資訊如下:
出版社/經銷商/樂器行號等 | 地址 | 聯絡資訊 | 備註 |
台北音樂家書房 | 臺北市中華路一段196號3樓 | 02-2371-3333 http://www.musiker.com.tw/index.asp |
|
上海敦煌樂器公司 | 臺北市信義路一段9-2號一樓 | 02-2322-3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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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精品國樂 | 臺北市羅斯福路二段41號4樓之1 | 02-2396-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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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市府路39號2樓 | 4-2221-2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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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前金區新盛二街83號 | 07-272-2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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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樂器有限公司 | 臺北市大安區愛國東路71號3樓 | 02-2395-63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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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前金區民生二路165號2樓 | 07-271-1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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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獎項:
(一) 優勝名額、獎勵如下
獎項 | 名額 | 備註 |
第一名 | 1名 | 獎狀、獎座;演出費6萬元整(含稅) |
第二名 | 1名 | 獎狀、獎座;演出費3萬元整(含稅) |
最佳人氣獎 | 1名 | 獎狀 |
最佳魅力台風獎 | 1名 | 獎狀 |
(二) 優勝第一名,將獲得與臺灣國樂團合作,於105年8月19日「2016臺灣國樂節之開幕音樂會」中演出《阿拉貝斯克》,本場音樂會將於臺灣戲曲中心大表演廳演出。
(三) 優勝第二名由本團另行安排其他場次。
(四) 獲第一、二名優勝者均需配合出席樂團徵曲大賽之排練及相關媒體宣傳活動,並於演出後方得支領演出費,另視活動需要,邀請參與本團所製作之其他各類節目演出。
(五) 以上所有演出日期及地點將由本團安排,如不能配合者,視同棄權。
(六) 演出費由本團依法代為扣繳各項相關稅賦,完稅後匯入優勝者個人金融帳戶。
七、 其他
(一) 甄選者應依本團公告之賽程通知規定時間內準時報到。
(二) 甄選者須自行安排負擔比賽期間所衍生之相關費用。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內容更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