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國樂團公開甄選聘用行政助理1名
2014-08-01
(點我下載)臺灣國樂團﹍證件(資格)審查表_履歷表
聘用行政助理甄選公告
壹、機關名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官等職等:聘用328-424薪點
錄取名額:一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灣國樂團(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5樓)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3年8月15日截止收件
貳、資格條件及工作項目:
一、資格條件:
為中華民國國民,未具外國國籍,國內外大學院校(含)以上畢業,具有下列資格者,均得報名。
1.具有與擬任工作之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請檢具證明)。
2.具藝術行政、活動企劃執行、國際及兩岸藝文交流之工作經驗。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具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工作項目:
1.推廣教育活動企畫及執行。
2.國際及兩岸有關交流業務。
3.藝企合作專案企畫撰寫。
4.協助藝術經理相關事務。
5.協辦樂團演出相關事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參、作業方式:
一、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相關證件於103年8月15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聘用行政助理」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寄送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國家戲劇院5樓)臺灣國樂團王小姐收。
二、報名資料
請依下列規定一次送交報名資料,資料不齊恕不受理,所有報名資料以A4紙張依序裝訂併裝於信封袋內。
1.證件(資格)審查表及履歷表,各欄位均須詳填。
2.履歷表一式四份皆附彩色照片(彩色列印可)。
3.學經歷證明文件一份
(1)學經歷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及退伍令(未服完兵役及女性免)及相關證明文件,以上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尺寸單面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
(2)以國外學歷報考者需繳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外交部指定機關(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其中文譯本 (如尚未認證得先自行翻譯成中文),若經查證認定與本中心規定不符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甄選方式:
1.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如不合格恕不退件及函覆。
2.第二階段:筆試40%;面試60%。考試日期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時請自備個人過去工作實績資料供面試委員參考。
四、甄選當天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人事行政總處發布停止上班則本次甄選另行擇期辦理,辦理日期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網站公佈,不另行通知。
肆、其他事項:
一、甄選公告、證件(資格)審查表、履歷表請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http://nco.ncfta.gov.tw/最新消息下載,有關履歷表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寄至d062008@ncfta.gov.tw。
二、錄取名單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網站公告,並由本中心臺灣國樂團通知當事人。
三、錄取人員將以專函通知並由本中心列冊候用,經通知於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時報到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本職缺錄取者試用期三個月,期滿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
五、本中心臺灣國樂團為專業表演團體,部分工作時間需配合下班後及假日展演活動之安排,未能配合者請勿報名。
六、視成績酌增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如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
七、洽詢電話:02-2343-5252分機303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