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機關名稱: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
職稱:職務代理人
官等職等:聘用328薪點(聘用期間至100年12月8日止)
名額:一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國家戲劇院5樓)
上網期間:即日起至100年8月18日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0年8月18日(星期四)下午5時截止收件。
貳、工作項目、資格條件、薪資標準:
一、工作項目:
1.負責樂團人事服務相關事宜。
2.樂團紀念品採購、製作及管理事宜。
3.協助樂團演出活動之幕後、前台事宜。
4.其他交辦事項。
二、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未具外國國籍,男性以服完兵役為限,或經核准免服兵役者。
2.國內專科院校(含)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之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者(需檢具證明)。
3.具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4.具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薪資標準:四級七階328薪點。
參、作業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00年8月18日(星期四)前檢附相關證件〈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寄送至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1號(國家戲劇院5樓)臺灣國家國樂團許小姐收。
二、報名資料:請一併裝於資料袋內,並以A4紙張依序裝訂成冊,1式5份,資料不齊者概不受理:
1.證件(資格)審查表,請填寫姓名。
2.聘用行政助理履歷表,各欄位均需詳填並黏貼照片。
3.學歷證明文件(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影本)、經歷證明文
件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及相關證明文件,以上文件請以A4紙張尺寸單面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面試當天均需攜帶正本,查驗後發還。以國外學歷報考者需繳交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外交部指定機關 (構)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及其中文譯本 (如尚未認證得先自行翻譯成中文),若經查證認定與本籌備處規定不符者,依相關規定辦理。
三、甄選方式:
1.第一階段:資格審查,合格者則通知面試,如不合格恕不退件及函覆。
2.第二階段:面試日期另行以電話通知,面試時請自備個人過去工作實績資料供面試委員參考。
肆、其他事項:
一、審查表及履歷表請至此頁面下方下載。
二、臺灣國家國樂團為專業表演團體,部分工作時間需配合假日展演活動之安排,未能配合者請勿報名。
三、視成績酌增備取1名,候補期間1個月,如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
四、聘用期間至100年12月8日止,原聘用人員回職復薪時應即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續聘。
五、洽詢電話:02-2343-5252分機324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