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臺灣戲曲中心110年度節目徵集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凡經政府立案或設立登記之國內民間演藝團體,歡迎踴躍送件申請。
本專案預計總共徵選五大項目,包括:「傳藝賀歲」、「臺灣戲曲藝術節旗艦製作」、「臺灣戲曲藝術節一般節目」、「夏日生活週」、「其他專案性節目」。各團可選擇「至多三項」進行申請,每項提案須為不同節目,本次評審結果,各團隊將以入選「至多一項」為限。
各項申請售票節目須以「傳統表演藝術」為核心,可為單一劇種或跨劇種,可為單團製作、多團共製、臺灣與國外或大陸地區團隊共製,惟必須推派單一代表,處理提案及簽約等程序。
申請「臺灣戲曲藝術節旗艦製作」長度必須120分鐘以上之全新製作。申請「其他四大項節目」須為75分鐘以上之新作,或105-110年期間未曾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演出之舊作。
經評審通過之團隊,入選「臺灣戲曲藝術節旗艦製作」者,本中心分攤製作經費上限以新台幣950萬元為原則,票務本中心處理、票房全歸本中心。入選「其他四項節目」者,「大廳類」分攤上限以新台幣250萬元為原則,「小廳及多功能廳類」分攤上限以120萬為原則,票務皆由團隊處理,票房淨收入按雙方出資比例予以分配。
本計畫徵選採「初審」與「複審」兩階段辦理。「初審」由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並於「複審」階段由入圍團隊進行現場簡報。經本中心評審結果核定後,將另行公告複審入選名單。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9月30日(一)止(請注意須於9月30日送達,非以郵戳為憑),詳細內容請見附件徵選須知。
洽詢專線:02-8866-9663,劇藝發展組許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