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109年度輔導國內民間演藝團隊參與國際及大陸地區傳統藝術演出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即日起受理申請,凡經政府立案或設立登記之國內民間演藝團體,歡迎踴躍送件申請。
本專案預計總共徵選5件計畫,分為「赴國外或大陸地區演出節目」及「國際共創或共製演出節目」兩類型。節目可為舊作、新作、國際共創或共製,演出內容及形式須以「傳統表演藝術」為核心。演出長度原則為50分鐘(含)以上且演出2場次,並以售票或公開正式演出為原則。經評審通過之團隊,由本中心分攤經費,本中心每案分攤以新臺幣300萬元為上限。
本專案徵選採初審與複審兩階段辦理。初審由本中心聘請學者專家組成之評審小組進行書面審查,並於複審階段由初審通過之團隊進行現場簡報。經本中心評審結果核定後,將另行公告入選團隊名單。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8年9月20日(五)止 (以文件送達日為憑,請注意非以郵戳為憑),詳細內容請見附件徵選須知。
洽詢專線:02-8866-9673,劇藝發展組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