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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團徵才公告-聘用舞台人員乙名

  • 發布時間:2015-02-09

甄選人才公告


一、甄選職稱:


聘用團員(舞台)乙名。


資格條件:


(一)大專院校畢業,曾從事舞台或影視燈光、音效執行、設計管理工作,具二年以上相關經歷者。


(二)高中(職)畢業,曾從事舞台或影視燈光、音效執行、設計管理工作,具四年以上相關經歷者。


三、待遇:


依本中心戲劇類酬金標準表280472薪點敘薪。


四、工作內容


(一)辦理演練舞台業務之管理與執行等事項。


(二)協助本團大小道具製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錄取名額:


視考試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1名,其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本團認為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六、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日通知筆試及面試。


七、報名時繳交證件(所附證件影本,恕不退件):


(一)報名表1份(請至本中心網站/行政公告項下下載)。


(二)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近4年於國內外地區劇場演出經歷(請提供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八、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4226日止之上班時間(9001730),採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地址:高雄市813左營區實踐路102號(臺灣豫劇團研究推廣科並請加註「應徵聘用舞台」字樣)。


(三)聯絡電話:(07582875312吳科員或(07582875320鄭科長。


九、甄選結果:


錄取榜單於本中心臺灣豫劇團網頁公佈,並電話通知報到時間及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