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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 首頁> 典藏及學習> 圖書館> 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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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資訊  
 
圖書館簡介
pic 圖書館簡介   ▎開放時間與聯絡方式    ▎讀者使用規則     ▎研究小間申請單     ▎視聽教室使用申請表 
讀者借閱證申請單     ▎讀者使用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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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藝術中心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發揮專門圖書館應有功能,保障入館讀者公平利用館內資源設備,並維護讀者館內閱覽及查詢資料時之寧靜,特訂定本使用規則。

  壹、圖書館入館須知
 
一、讀者可於開館時間內入館,本館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止(週一上午休館)。
 
二、進入本館閱覽者,應持本人證件:
    (一) 本中心職員憑職員證件。
(二) 本中心退休人員、研習學員、志工憑閱覽證。
(三) 一般民眾憑臨時閱覽證入館。
 
  貳、圖書館辦理證件說明
 
一、
本中心退休人員憑退休證、研習學員憑研習學員證、志工憑志工證、宜蘭縣民憑身分證、駕照或戶口名簿,各逕至本館辦理閱覽證。
 
二、 非宜蘭縣民憑國民身分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辦理臨時閱覽證。
 
  參、借閱說明
 
一、本館提供本中心職員、傳藝師、傳藝生、及宜蘭縣民,在本館規定借書時間內,憑本人閱覽證借書。
二、借書冊數及期限依下列規定:
(一)
職員借書總數不得超過10冊,借期30日,可續借一次,續借天數為30日。
(二)
持有本館借閱證之一般讀者(含宜蘭大學師生)借書總數不得超過5冊,借期14日,可續借一次,續借天數為14日。
(三)
持臨時閱覽證之讀者(含一般入園遊客),僅提供館內閱覽,不得外借圖書。
三、預約圖書借期:
圖書借出後被其他讀者預約,系統將發出電子郵件通知借書讀者及早還書。
四、預約說明
(一)
讀者欲預約圖書,可利用圖書館線上公用目錄辦理線上預約申請,預約冊數每人以5冊為限,惟圖書館僅接受已借出、訂購中及編目中圖書之預約。
(二)
讀者辦理線上預約申請時,必須先至本館網頁申請借還書電子郵件通知服務,詳填E-mail帳號,以利館方通知。
(三)
預約書到館後,本館將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讀者,讀者未在本館留下E-mail帳號者,請自行連至本館網頁查詢個人借閱記錄。
五、還書說明
(一)
圖書館設置還書口,提供讀者於非上班時間還書。
(二)
圖書逾期未歸還者,不得再借他書。
(三)
逾期還書一經凍結,不得辦理借書、續借、預約等手續。
六、
借閱人應自行檢查借閱資料有無撕毀、缺頁、圈點、評註或污損,如有上述情形之ㄧ時,應於借閱時聲明。
七、下列資料不外借:
(一)
報紙、視聽資料、微縮資料、當期期刊及參考工具書。
(二)
特殊資料室之館藏。
八、借出圖書資料若本館急須收回時,應於接到通知後立即歸還。
九、停權及賠償責任:
(一)
若借閱人逾期,該閱覽證依其逾期天數停借,惟停借期限上限為一年。
(二)
借閱圖書資料時應善盡保管責任,如有遺失、毀損、圈點、評註或缺頁等情事,應自購相同或較新版之圖書資料。
    (三) 如無法購得,依下列標準計價賠償:
      1. 以新台幣定價者,依該定價二倍計價。
      2. 以【基本定價】定價者,依該定價之九十倍計價。
      3. 以外幣定價者,依當日匯率換算後二倍計價。
      4. 套書無單冊定價者,以平均單價之二倍計價。
      5. 未標明定價之中文圖書資料每一面以一元計價,若無法查出面數者,則每冊以四百元計價;外文圖書資料每一面以二元計價,若無法查出面數者,每冊以一千元計價。
      6. 未標明定價之錄影帶、VCD、CD-ROM公播版每捲(張)以二千五百元計價,家用版每捲(張)以五百元計價;DVD、LD公播版每張以三千五百元計價,家用版每張以一千元計價;錄音帶、有聲CD每捲(張)以五百元計價。
      7. 附件遺失者,以整套金額二倍計算。
(四)
未按規定將圖書資料攜出館外者,將依法辦理或通知所屬服務單位、機關學校處理。
 
  肆、研究小間借用說明
  一、
申請資格:凡圖書館讀者,均得依本辦法申請借用研究小間。
  二、
申請辦法:閱覽人應憑閱覽證,填寫申請書並提出研究計畫摘要,經審查同意後使用。研究小間之使用,每次以二個月為限,必要時得酌予延展。
  三、
借用規定:
(一)
借用研究小間以申請時間之先後次序由本館排定分配,借用人限按本館編定之研究小間使用,不得與他人交換或轉讓他人,違者本館得立即停止其借用權。
(二)
借用期限:自當月第三日起至最後一日止(每月一、二日為清潔日)。到期前三天若無人申請時,得再續借一個月。借用人於借用期間內不得再申請其他研究小間。
   
(三)
借用人應於期滿後次一工作日中午十二時或期滿當日下午五時,先會同館員現場檢視清點研究小間內之設備,並將私人物品移出,再至本館一樓流通台辦理歸還。若有損毀,借用人除應負賠償責任外,本館並得停止其研究小間借用權。
   
(四)
超過借用期限未遷出者,本館得逕行將該室物件取出,且不負保管責任,並停止其研究小間借用權。
   
(五)
借用人於借用期間,每日使用前請親持借閱證至一樓服務台換取研究小間鑰匙,並於離館時繳回。
  四、
使用時間:配合本館開放時間。
  五、
持鑰匙使用注意事項:
    (一)
借用人憑借書證向本館一樓流通台領用鑰匙,於借用時間,借用人須負保管之責。
    (二)
借用人不得自行換鎖,亦不得複製鑰匙或轉借他人使用。
    (三)
借用人如遺失鑰匙,須全額負擔換鎖之費用。
  六、 借用人利用本館之書刊時,其辦法如下:
    (一)
借用人得使用本館之一般圖書,但須辦理借書手續始得攜入研究小間。
    (二)
本館如於該研究小間內發現未辦理借書手續之書刊資料,得逕行取出歸架,並予警告,凡經二次警告者,本館得立即停止使用權。
  七、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借用人不得在研究小間從事非研究性質之活動。
    (二) 存放於研究小間內之私人物品如有遺失,本館概不負賠償責任。
    (三) 借用期間本館人員得逕行入內從事檢查維護之工作,借用人不得拒絕。
    (四) 本館遇有必要時,得通知借用人收回研究小間。
    (五) 使用人每日使用完畢後應關閉門窗及電源。
  伍、圖書館置物櫃使用說明
  一、 讀者存物概不收費用,但不得存放貴重財物、重要證件及危險物品,所有存放物品如有遺失,本館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
  二、 借用者應妥慎保管鑰匙,如有遺失應照價賠償,其因遺失致存物櫃遭人冒領者,本館不負賠償責任。
 
三、
存放物品限當日本館閉館前取出,並繳回鑰匙。
  陸、服務項目
  一、 攜帶筆記型電腦入館服務:讀者可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入館上網,但網路卡、網路線等應自備。圖書館一至二樓各區之部份閱覽桌下設有網路接頭,可依桌上所提示之「筆記型電腦上網須知」設定TCP/IP內容。
  二、 影印服務:
    (一) 本館一樓設有影印室,需影印之讀者請至服務台購買影印卡。
    (二) 複印以本館資料為優先,並應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違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 不得將資料摺疊複印。
  柒、其他:
  一、 讀者應憑本人有效證件入館,不得使用他人證件。持證人不得出借證件供他人進館使用。
  二、 讀者應維護館內環境之清潔與寧靜,進入館內不得攜帶動物及不得在館內飲食、吸煙。若需使用行動電話等通訊器材,請適度使用,切勿干擾其他讀者。
  三、 館內電腦提供讀者查詢館藏目錄及資料庫,不得利用其連接電子布告欄(BBS)、收發電子郵件(E-mail)、瀏覽色情網站及玩電腦遊戲…等。
  四、 貴重物品或私有書籍、書包及手提袋,應自行保管,如有遺失,本館不負賠償之責。
  五、 遇有緊急事件時,請依館員之指示避難或疏散。
  六、 違反本規定時,經本館人員規勸不聽者,本館得視情節輕重,請其離館或暫停其閱覽權利;情節重大者,報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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