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工友甄選簡章
2017-06-26
ㄧ、名額:工友 1 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臺灣戲曲中心-秘書室(11159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四、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6年7月14日下午5時30分前,備妥下列文件一律以掛號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寄至「26841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 秘書室 」,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秘書室工友」及白天連絡電話。
五、 資格條件:
(一) 需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服務工友(含技工、駕駛) 。
(二) 高中(職)以上畢業,電腦作業能力,具相關證照為優先。
(三) 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身心障礙者尤佳)。
六、 工作項目:
(ㄧ)辦理臺灣戲曲中心公文郵務寄送及協助秘書室財產盤點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七、 報名手續及應檢附證件:
(ㄧ) 填寫工友履歷表(如附件)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並貼妥最近1年內2吋身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或證明書)及受訓、獎懲影本(無獎懲者免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公立醫院或衛生單位體檢表(錄取後繳交)。
八、其他注意事項:
(ㄧ)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由用人單位通知參加面談甄選(面試時請出具身分證明文件),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中心通知日期到職任用,經面談未能符合本館需求時得予從缺。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另視面談成績酌增候補名額 2名。
(三)依規定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報名。
(三)聯絡人:本中心秘書室承辦人陳專員,電話:
(03)9705-815#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