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豫劇團聘用團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職稱:聘用文武場樂師1名。
二、聘用期間:106年2月2日起(日期暫定,待本中心團員考績暨甄審委員會通過後起聘)至106年12月31日止。
三、資格條件:(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對傳統戲劇演出、傳習具有熱忱者。(二)高中(職)戲劇藝術、音樂相關科系畢業,具三年以上相關劇種演奏或後場伴奏經歷,或大專院校畢業,曾從事傳統戲劇樂師或舞台音樂工作,具二年以上經歷者。
四、待 遇:依行政院核定本中心團員酬金標準敘薪。
五、工作內容:大提琴伴奏、第二專長樂器伴奏(熟悉鍵盤和聲為佳)及其他交辦事項。
六、甄選辦法:依本中心團員甄選遴聘作業要點辦理。(一)書面審查/應試人員請在期限內,掛號郵寄報名表及相關證件資料,合格者擇優術科考試及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退件。(二)考試項目(詳如附表)。
七、報名方式:(一)報名書件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所附證件影本,恕不退件)。(二)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05年12月30日下午17時截止。(三)參加甄選人員請詳細填妥報名表後,備同自傳及相關學經歷證明資料,於截止日前寄交本中心臺灣豫劇團,並請加註「應徵聘用文武場樂師」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八、甄選結果:錄取榜單於本中心臺灣豫劇團網頁公佈,並電話通知報到時間及相關事項。
九、臺灣豫劇團地址:高雄市813左營區實踐路102號電話:(07)5828753轉21 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