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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獎助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

  • 發布時間:2024-03-05

中華民國107年7月12日傳藝秘字第1073002590號令訂定發布

中華民國109年3月25日傳藝秘字第10930011662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10年5月3日傳藝秘字第11030016551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11年3月30日傳藝秘字第11130011122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12年5月12日傳藝秘字第11230016662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傳藝秘字第11230035322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113年3月5日傳藝秘字第11330006632號令修正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為關注傳統藝術領域研究議題、獎勵博碩士生之學術研究,特訂定「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獎助博碩士論文作業要點」,獎勵研究範圍為「傳統表演藝術」、「傳統工藝」及「臺灣音樂史」相關主題;申請之博、碩士論文以申請截止日前三年內完成(以論文通過口試日期為準)為限,詳細資訊請參閱下方獎助作業要點。

 

※配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